来源:张掖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管理科日期:2024-09-18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积极履行职责,加强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组织开展“减量增质”“规范整治”行动,着力畅通金融体系“毛细血管”,持续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扎实推进地方金融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压实县区属地日常监管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好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部分监管工作。推动实行股权结构、高管、名称、经营地址等变更事项资料审核上报制度、现场检查制度、非现场检查制度、第三方审计制度和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等措施,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的运营管理。每月对报表数据进行审核分析,研判经营情况和风险分析。
二是强化现场检查,推进问题整改。聘请第三方财会机构,联合对42家地方金融组织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下发现场检查通知书和风险提示函推进问题整改。依法收集地方金融组织财务报表、经营管理资料、审计报告等数据信息,对地方金融组织的业务活动及风险状况进行监管分析和评估。通过年审、现场检查和分类评级,对地方金融组织实施分类监管、动态监管。
三是强化共享协同,推动联动发展。协同市场监管、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地方金融组织行为监管,采取联动监督、联合办理等措施,督促地方金融组织强化问题整改,及时抄送日常监管情况和审计机构履职情况,加强财会监督数据汇集融合和共享共用,不断提升协同监督质效。
四是强化规范整治,促进健康发展。组织开展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行动,进一步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加快补齐内部管理短板和弱项,促进发展模式向精细化转变。对“失联”或“空壳”公司,履行法定程序后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采取劝导其自愿退出等措施进行处置。1-8月份,全市融资担保公司新增融资担保业务466笔12.59亿元,在保业务1109笔28.99亿元;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1584万元,贷款余额3.63亿元;典当行开展典当业务46笔2150万元,典当余额65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