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4-09-24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24日拟作出张掖市建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电池回收储运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8278216(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传 真:0936-8278232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东北郊盛和路6号张掖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734000
项目名称 | 张掖市建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电池回收储运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4年9月24日 |
建设地点 | 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产业园天露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内 | ||
建设单位 | 张掖市建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环评编制单位 | 甘肃聚泰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年收集、贮存废铅酸电池2000吨、废电路板20吨,租用天露公司原有空置库房,改造为废铅酸电池贮存库和废电路板贮存库,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工程、公辅工程等。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0.6万元,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30.3%。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破损废铅酸电池电解液挥发产生的硫酸雾经负压排气系统收集后,采取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限值。 (二)强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与废劳保用品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气处理产生的废碱液在危废暂存间(15m2)安全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做好其他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用水依托园区集中供水,不得违规取用水;冬季生活供暖采用电采暖。贮存库房、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进行建设,对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落实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与管理要求,监测报告存档备查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转移等全过程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