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5-06-10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10日拟作出山丹东乐北滩2号330千伏汇集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8278216(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传 真:0936-8278232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东北郊盛和路6号张掖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734000
项目名称 | 山丹东乐北滩2号330千伏汇集站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5年6月10日 |
建设地点 | 张掖市山丹县东乐北滩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 | ||
建设单位 | 张掖汇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环评编制单位 | 甘肃绿巨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建设2台主变压器,规模为360MVA,以及35kV配电装置、110kV配电装置;新建330kV出线2回,110kV出线10回。本项目总投资305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25万元,占总投资的0.5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电磁环境污染防治。做好电磁防护和屏蔽措施,强化巡检,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降低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运行后升压站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中4千伏/米和100μT的要求。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采取物料堆放覆盖、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冲洗地面和车辆、渣土车辆密闭等防尘降尘措施,加强施工作业管理,控制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车速等。项目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标准要求引至楼顶排放。 (三)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场地设置临时环保厕所,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定期委托清运。运营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污水收集池,定期拉运至山丹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和危废贮存间均采取重点防渗措施,设置和运行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 (四)严格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不能回收的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处置;废铅酸蓄电池及检修废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20㎡),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五)做好其他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捕杀野生动物;施工过程尽量减少对原始地貌的扰动,缩小扰动面积,开挖土方分层堆放,表土单独剥离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升压站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压实,对施工扰动区域和临时用地等进行清理平整覆土和恢复。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建立、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升压站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废油经事故油池收集,集中交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禁止外排。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主变,定期对基础减振、电气设备进行检修,运营期汇集站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