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5-06-10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10日拟作出张掖卓耀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30千伏升压站送出线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8278216(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传 真:0936-8278232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东北郊盛和路6号张掖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734000
项目名称 | 张掖卓耀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30千伏升压站送出线路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5年6月10日 |
建设地点 | 张掖市甘州区境内 | ||
建设单位 | 张掖卓耀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环评编制单位 | 甘肃拓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在甘州750kV变电站扩建一回330kV间隔,新建1.4km的330kV输电线路,新建单回路铁塔6基,线路起点为该公司甘州区500MW/20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330kV升压站,终点为甘州750kV变电站内330kV配电装置向西南方向出线的自西北向东南第6个上层接线间隔,全线采用单回架空+地埋敷设的方式送出。本项目总投资27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5万元,占总投资的1.54%。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环保措施。做好电磁防护和屏蔽措施,强化巡检,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合理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甘州75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4kV/m、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100μT标准,输电线路执行《110kV~75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确保工程运行后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限值要求。 (二)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科学划定施工范围,避免大风、大雨天气施工作业,严格执行《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等相关要求,减轻扬尘污染。施工生活污水依托该公司储能电站施工营地环保厕所处理。做好各类固体废物规范处置,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产生的设备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集中收集后统一外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机械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施工期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三)落实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捕杀野生动物。施工过程尽量减少对原始地貌的扰动,缩小扰动面积,开挖土方分层堆放,表土单独剥离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对塔基永久占地区域采取平整压实措施,对临时施工道路及电缆沟扰动区域占地进行平整恢复、混播草籽等措施,对牵张场占地扰动区域采用混播草籽的恢复措施等。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输电线路定期检修和维护,输电线路沿线区域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区标准要求,甘州750kV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