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政府国资委 李志远日期:2025-02-28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妥善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市政府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通过完善监测预警机制,提高风险预警能力;通过做强做优主业实业,增强内源性资本积累能力,夯实防风险基础。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协调。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把握好风险处置的节奏和力度,平衡好防风险与稳增长的关系,坚持在发展中化解风险。三是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化解债务风险的责任主体,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负总责,做好债务风险管控工作。
《实施方案》重点构建四大机制:一是建立债务风险管控机制。从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严格投融资源头管理、严控隐性债务规模、规范对外担保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二是建立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从债券发行、资金使用、到期兑付、违约风险防范、处置等债券管理全流程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建立“631”债务防控机制。提出建立“提前6个月制定资金接续计划,提前3个月安排刚性兑付,提前1个月账上备足偿债资金”的“631”债务风险防控机制,明确了具体操作程序。四是建立债务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破解风险难题,有效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实施方案》的印发执行,对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方面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