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水务局日期:2024-09-14
日前,《张掖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经张掖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实施。
《办法》分总则、节约用水管理、节约用水措施、节约用水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32条。明确了节约用水的目的、适用范围、部门职责,统筹建立节水规划编制、用水总量控制、用水计划管理、用水定额确定等制度。提出在水权交易、工业节水、农业节水、城镇节水、生态绿化、非常规水源利用等方面的一系列新要求。完善了节水监督机制和水价机制,对促进各行业节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打造新时代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新标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节水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综合施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科学配置、高效利用,坚持约束和激励相结合,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将节约用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着眼于解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综合运用法治、行政、科技、经济手段,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探索符合实际要求的长效管理机制,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李玲芳撰稿?吴旭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