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地区志(远古—1995)上卷》日期:2024-05-16
第三章??畜牧业
第一节??畜牧业发展
一、发展简况
区内畜牧业始于原始社会先民的狩猎放牧。夏朝(约公元前21~16世纪)设有牧正,掌管畜牧业,境内“牛、羊衔尾,群畜塞道”。〔三国〕时期(公元220~266年),河西羌人、匈奴,饲养马、牛、羊、驴;〔魏〕文帝黄初二年(221年)11月,曹真令率重兵讨伐胡治元多、卢水、封赏,在张掖、镇原西一带获牛8万头,羊111万只,其他牲畜10万头。〔北周〕(557~581年),置官办养马牧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在今山丹大马营草原和肃南皇城草原养马10万余匹。元朝甘肃行中书省官牧设于甘州,放养马、牛、羊、驼、驴等牲畜。清朝商品畜牧业方兴,顺治八年,在洪水(今民乐县城)开茶马互市,“筹皮马之利,始于海部通市于洪水。”部分优良畜种销往外地,羊毛、皮张经兰州、包头运到天津出口。
〔民国〕19年(1930年),各县建设局配畜牧专干。〔民国〕后期,广大牧民深受官僚、牧主、奸商盘剥,畜牧业生产步履艰难。1949年,张掖等5县大牲畜存栏16.77万头,羊35.06万只,生猪3.41万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制定保护和发展畜牧业政策,禁止宰杀耕畜。1952年,农区以繁殖役畜为主,鼓励养羊养猪;牧区推广细毛羊和半细毛羊,大牲畜存栏22.4万头,羊56.34万只,生猪4.65万口,比1949年分别增长35.57%、60.69%和36.36%。1956年全区大牲畜存栏27.29万头,羊76.72万只,生猪5.52万口,分别比1949年增长62.73%、118.82%和61.87%。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建立后,限制社员家庭饲养猪、羊、鸡等畜禽;集体牲畜因饲料饲草匮乏、管理不善,造成大量死亡。1961年,允许大牲畜集中喂养、分散喂养和社员分户包养。1964年,牲畜重归集体喂养,期间畜牧业发展缓慢,到1976年,大牲畜存栏28.18万头,生猪18.80万口,羊90.60万只,分别比1956年增长3.26%、240.57%和18.09%。20世纪70年代,推广绵羊改良,肃南县与省种羊场协作育成“甘肃高山毛肉兼用细毛羊”。1980年,大家畜存栏32.18万头,生猪22.75万口,羊127.52万只。
80年代,完善经营形式,实行科学养畜,加快畜牧业发展。1995年,大牲畜存栏46.16万头,生猪61.8万口,羊139.65万只,分别比1980年增长43.44%、171.65%和9.51%。
二、经营体制
畜牧业经营体制,历经封建地(牧)主所有制、农民个体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三个时期。
(一)私有制畜牧业
1.封建地(牧)主所有制经营??自秦朝到共和国成立前,畜牧业生产沿袭封建地主所有制经营。地(牧)主占有大量牲畜、草场,以雇工饲养、租典和分养等形式进行经营。〔民国〕时期,民乐县大地主兼牧主秦嘉谋占有羊2万多只,牛2000多头,马600多匹;雇工300多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肃南县为部落制度,牲畜、草场大部为头人、寺院占有,全县1537户,有牲畜7.06万头。其中,114户牧主占有牲畜5.723万头,占牲畜总数的81.06%,户均有牲畜502头;而占总户90.6%的贫苦牧民,仅有牲畜1.337万头,户均只有9头,很多牧民一无所有。封建地(牧)主、部落头人和寺院上层,凭借占有的大量生产资料,对广大贫苦农牧民进行剥削。主要形式有:雇工、租典、分养、赋税等。
2.农民个体所有制经营(1951~1956年)??土地改革中,广大农牧民分得牲畜,国家对农牧民所有制牲畜实行自繁自养、保护和发展的政策,以贷款形式扶持养畜。从青海购进骡马370多匹,原价售给农民。期间,各县加强领导,发动农牧民改善饲养管理、贮备冬草、防治疫病,保护耕畜和幼畜,促进个体所有制畜牧业发展。到1956年末,全区大牲畜存栏27.29万头,生猪5.52万口,羊76.72万只。
(二)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畜牧业
【集体经营】1956年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转为高级社,农民个体经营的牲畜折价转为集体所有,造册登记。牲畜及畜产品交售国家,收入上账,纳入当年分配。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牲畜转为公社所有,一度社队之间实行“一平二调”;牲畜饲养管理不善,乏弱死亡较多。1958~1962年,全区大牲畜年均下降9.68%,生猪下降17.39%。1961年贯彻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开始处理“一平二调”问题。大牲畜依并队时基数和实有头数,按比例分配到队;羊只按并队时数量分归原队;从生产队或社员中平调的大牲畜、猪羊,有原畜的退原畜,无原畜的作价补偿。1961年调整社队规模,牲畜所有权和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允许牲畜上市交易,允许牲畜、羊只分散喂养,选户包养,实行养用合一,畜牧业生产开始回升。1964年大牲畜收归生产队集体喂养,规定社员家庭自留畜为核算单位下放时牲畜总头数的5%~7%,超出的牲畜折价归队;农区每户自留羊不得超过两只。1966年开始,限制家庭养畜;大牲畜、羊只以集体经营为主,养猪执行“公养私养并举”的方针,大办集体猪场。1966~1976年,大牲畜年均增长4.51%,生猪年均增长9.56%,羊只年均下降1.24%。
【承包经营】1981年10月,肃南县明海公社率先推行包干到户,1982年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原来集体经营的大牲畜、羊只,折价保本承包到户,分户经营、分散管理。到1984年农村全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牲畜折价到户,草场承包到户,给社员划拨“三荒”地,实行人工种草、科学养畜,促进畜牧业发展。随着社会需求扩大和效益的提高,相继兴起“养牛热”“养鸡热”“养猪热”“养羊热”,各种植养殖专业户、专业村应运而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1994年,全地区组织开展“畜牧年”活动,广大干部群众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动力,调整畜牧业内部结构,推广股份合作制,普及先进配套技术,发展适度规模养殖,畜牧业呈现持续稳定发展态势。1995年,大牲畜存栏46.16万头,生猪61万口、羊139.65万只,鸡469.53万只,兔3.05万只;畜牧业产值达到96759.93万元,占农业总产值326806.11万元的29.61%;人均畜牧业产值948.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