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4-12-30
为进一步深化拓展学校食堂精准指导途径,有效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解决广大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学校食品安全问题,近期,张掖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印发《张掖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指导员工作制度》,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指导员工作制度,为包含民办学校、技工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在内的各级各类学校,配备食品安全指导员。食品安全指导员全部具有两年以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历,重点在健全机制助力有章可循、加强培训提升食安能力、完善台账推动精细管理、规范操作防范风险隐患、整改问题促进有效落实五个方面加强对学校的指导。特别是针对今年密集印发实行的《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指引》《甘肃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指导员一对一、点对点向学校进行宣传,有效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