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4-12-19
2024年以来,张掖市市场监管系统严格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认真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典型知识产权违法案件,保护了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对外公布一批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件。
一、张掖市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某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纸面巾案
2023年10月,根据举报线索,甘州区市场监管局对张掖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库房内存放有标识为“某牌”纸面巾7箱,货值金额1680元,当事人不能提供供货者资质证明、授权证明文件,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辨认,查获的标识为“某牌”纸面巾为假冒注册商标权利人注册商标的产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于2024年1月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民乐某超市销售侵犯“某台”酒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2024年7月,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称某超市销售的“某台”酒存在质量问题。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放的34瓶“某台”酒。当事人无法提供商标授权使用相关证明材料及合法来源凭证,经商标权利人鉴别,查获白酒为假冒商标权利人注册商标的产品,货值金额7920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已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民乐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于2024年9月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山丹县某建材公司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案
2024年5月,山丹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山丹某公司生产加工的“内墙环保腻子粉”产品包装袋的显著位置上标记有图形加“某通”文字组合商标,并在图形右上角标记有注册标记?。经核查,该公司没有对“某通”文字组合商标申请商标注册。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违法行为,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山丹县某特产店销售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某蕨麻”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4年9月,山丹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山丹县某特产店检查时发现,在该店货架上陈列有3盒标识为“某蕨麻”的产品,产品正面包装显著位置处标记有“某蕨麻”字样,产品配料为蕨麻,生产企业为中卫市某土特产公司。经核查“某蕨麻”商标是某州蕨麻种植协会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该商标仅许可某州一家企业使用。当事人无法提供商标授权使用相关证明材料及合法来源凭证,不能说明产品合法来源。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相关规定,已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山丹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依法作出没收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甘州区某汽配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汽车配件案
2023年10月,根据举报线索,甘州区市场监管局对甘州区某汽配店进行检查,发现店内销售标识为“某重汽”“某柴”“某康明斯”三个品牌的汽车配件,货值21243.77元。当事人无法提供商标授权使用相关证明材料及合法来源凭证,且经商标权利人辨认,查获的汽车配件均为假冒商标权利人注册商标的产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已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于2024年3月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